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登录入口:https://hbca.miit.gov.cn/)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登录入口:https://hbca.miit.gov.cn/)
摘要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https://hbca.miit.gov.cn/)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垂直管理的省级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对本地区电信网、互联网和专用通信网实行行业管理。本指南汇总该局官网入口、主动公开范围、依申请公开受理方式、办公地址与联系方式,并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主管部门、申请主体与办理依据作客观说明,便于办事群众与企业查询使用。
机构概述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是依法设立的行政机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垂直管理,为正司局级建制,依法对本地区电信网、互联网和专用通信网实行行业管理,负责网络强国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实施宽带发展,促进共建共享,推进普遍服务,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
一、主要职责(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官方公开信息,河北省通信管理局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通信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统筹规划河北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并实行行业管理;监测分析河北省通信业运行态势并发布引导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推动实施河北省"三网融合"的有关工作。
协调河北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负责河北省重要通信设施建设管理;监督管理河北省通信建设市场;指导河北省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依法监督管理河北省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电信服务资费和质量;保障普遍服务,推动行业自律;根据授权负责河北省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地址等资源的管理;监管河北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
组织协调河北省应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按分工承担河北省国防信息动员和战备通信相关工作;管理河北省党政专用通信工作。
协调管理河北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网络信息安全平台;监管河北省网络运行安全;拟订河北省电信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河北省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配合开展特殊通信、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有关工作,配合处理网络有害信息;拟订河北省通信管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务新媒体发布。
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介绍
主管部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分级实施。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经营相关电信业务的,由河北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受理与审批。
申请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电信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应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许可范围:依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性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区分管理——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须依法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许可证);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则须依法办理备案(ICP 备案),不取得许可证。
办理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等法规规章办理。具体申请条件、材料清单与办理流程,以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及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最新公布为准。
(说明:本段仅作政策与办理路径的客观介绍,不涉及办理费用、通过率及任何"包过"类承诺。)
三、办公地址与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园街458号(邮政编码:050021)
办公电话:0311-86699199
网站备案受理:0311-81582202、0311-81582209
电信业务许可受理:0311-86693334
年报及码号资源业务受理:0311-86857199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6月1日至8月31日 下午 14:30—17:30
官网:https://hbca.miit.gov.cn/
政务新媒体:以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及官方发布渠道公布为准
四、信息公开与办事入口
官网登录入口:https://hbca.miit.gov.cn/
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
相关办事系统: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电信网码号资源申请审批等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相关入口办理
(文字来源于: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https://hbca.miit.gov.cn/)